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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婚闪离的90后要钱不要孩?(《江南晚报》2013.5.15)

2013-05-24 19:54:15      点击:

 闪婚闪离的90后要钱不要孩?

无锡心理咨询

    人人都渴望幸福美好的家庭,但并不是人人都能够拥有的,一旦感情没有了,就只剩下谈钱了。2013年第一季度无锡市妇联接待市民来访共224件,婚姻家庭权益问题依旧是信访的热点,家庭中的财产纠纷问题又是其中最为突出的,占到婚姻家庭类投诉的48%。记者调查了解到,80后、90后由于闪婚闪离带来的彩礼、陪嫁纠纷日益增多,另外和80后不同的是,90后小夫妻双方大多只想分财产不想要孩子。

 

  年轻人离婚财产纠纷逐渐增多

 

  【案例】80后小张在单亲家庭中长大,母亲独自抚养他长大成人,家里经济条件不是很好,买房装修之后家里没有钱再准备彩礼,为了给他成婚,母亲借贷了10万元。结婚后,小张希望妻子将彩礼钱拿出来用于共同的家庭支出,女方不同意。后小张提出买车,两人购置了一辆10多万元的汽车,小张背着妻子将车子卖掉,将钱给母亲用于还账。女方得知后,感觉受到了欺骗,遂返回娘家,以无法沟通为由,结婚仅仅2个月就向法院起诉离婚。小张觉得女方自私冷酷,女方则认为丈夫只向着自己的母亲,无情无义。

  【专家点评】崇安法院民一庭法官吴伟说,随着近年来结婚成本水涨船高、小夫妻婚姻存续时间短等原因,在房产、彩礼、陪嫁等方面的财产纠纷案件逐渐增多。因为结婚成本高,大多数小夫妻的父母参与了出资,离婚过程就不只是两个人的问题了,双方父母也都参与进来。而因风俗习惯的原因,彩礼、陪嫁、见面礼等在事实认定上存在一定的困难;在法律认定上和普通感情上又有着一定的差距,有的市民一下子还无法接受。

  据介绍,由于无锡当地的一些风俗习惯的影响,对于彩礼的具体数字金额,男方请求返还时存在举证困难的情况,另外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中,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或者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法院对男方返还彩礼的要求是予以支持的,不过法律并未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做出明文规定,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

 

  90后小夫妻要财产不要孩子

 

  【案例】张浩(化名)和女朋友认识时间不长,发生关系后女方意外怀孕,在双方老人的催促下两人奉子成婚。婚后3天,由于感情不和女方回娘家居住,再未回过婆家,生下孩子后,女方起诉离婚,男方要求返还当初的彩礼近10万元。在离婚判决过程中,因彩礼问题起了争执,孩子扔在一边没人管,谁都不想要。

  【专家点评】无锡崇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季春玲介绍,从2011年开始90后夫妻离婚案件逐渐增多,房屋财产的分割在婚姻法解释明确之后没什么大的争议,主要纠纷就在彩礼上。这一代人的典型特点就是双方都不要孩子,之前处理的离婚类案件中,60后、70后、80后大多是争抢孩子的抚养权,即使男方不要,女方总归是愿意抚养孩子的。然而90后却不同,夫妻双方都不想要孩子的比较普遍,女方给出的理由多是“我还要嫁人呢”。

  季春玲介绍,在双方都不想要孩子的情况下,如果孩子在2周岁以内的,一般会判给母亲;如果孩子在2周岁至10周岁的,法院会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方式判给夫妻中的一方。现在让办案律师们担心的是,随着这种案件的增多,如果爸妈一开始都不想要孩子,那即使判给了其中一方,孩子也许都不会得到全身心的照顾,不利于孩子的成长,这种问题应该引起重视。季律师提到,对年轻夫妻而言,离婚后夫妻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也面临无法行使的困境,由于孩子尚小,陌生的爸爸或妈妈一抱孩子就哭闹,强行带走的话,双方容易起争执。

 

  再婚家庭财产分割问题多

 

  【案例】根据崇安法院相关部门的统计,继承财产纠纷案件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2010年受理53件,2011年增加到63件,2012年达到了84件。为了避免出现以上这种父辈去世之后兄弟姐妹之间的财产纠纷,有的家庭开始在父母亲在世时就主张将财产分割清楚。而这些不可避免地给老人的生活以及今后的赡养带来了一些意想不到的问题。

  李老伯从部队退下来之后回到无锡养老,因老房子拆迁分到了多套安置房,都在其名下。李老伯79岁时认识了78岁的张阿姨,由于有着共同的兴趣爱好,两人再婚共同生活在一起。8年之后,李老伯的孙辈到了结婚成家的年龄,向爷爷要房子,儿女们也希望其尽快在有生之年将所有的财产分割清楚。为了防止张阿姨分得财产,子女们提出要求:李老伯必须先和张阿姨离婚。迫不得已,李老伯和张阿姨离婚。由于李老伯日渐衰老,身边不能离人,儿女们决定把父亲接回家轮流居住,而张阿姨只能打道回府。李老伯住在孩子们家中,和小辈们没有共同语言,非常孤独,他非常想念张阿姨,一直觉得愧对她。孙子教他发短信,老人每次发给对方的都是空短信,张阿姨接到空信息知道是他想自己了,打电话过来,可是李老伯耳朵不好,电话听起来总是时断时续。后来李老伯提出和张阿姨复婚,而张阿姨的儿女为了母亲的晚年生活有保障,提出必须有一个安定的家,可是男方的子女不同意,两位高龄老人虽同在一个城市却不能相见。【专家点评】心港心理咨询师、崇安法院民庭婚姻家庭调解师苏怡溪分析,这一案例当中,两位老人由于养老金都比较高,彼此之间不存在财产纠纷,但是他们再婚的幸福程度,必须建立在和子女解决好财富分割的基础之上以及双方子女的认同之上。

  苏怡溪重点提到,和老年人再婚不同的是,丈夫是60后、70后,妻子是80后、90后的再婚家庭,夫妻之间的财产纠纷还是比较赤裸裸的,财产纠纷要比初婚多出20%。第二任或者第三任妻子为了在婚姻存续期间得到物质上的保障,会经常要求丈夫增加家庭支出项目,购买房产、车辆、名贵手表、名贵包等;而丈夫对再婚妻子多是有所防御,尽量减少家庭共同项目的资金投入,使得妻子获得满足的可能性减小。

  记者注意到,在市妇联离婚投诉类信访案件中,有价证券、股票、基金、保险、公司财产等动产的财产纠纷在婚姻家庭维权类投诉里占25.2%,比住房这种不动产纠纷要高出14%。再婚家庭中事业有成的丈夫一方往往对财务的支出和回报控制在保障范围内,有的会背着妻子转移公司资金流,更有甚者会故意将公司的财务报表做成亏损,以在离婚诉讼中让对方少得到一些。

 

  物质当头导致幸福指数下降

 

  “60后一代人的婚姻大多还是注重相濡以沫,不畏艰辛只为爱情,而当代人的婚姻由于过早考虑物质指数,幸福指数大大下降。”苏怡溪分析说,当下人的婚姻状况呈现出物质当头趋势、责任和义务弱化、解决婚姻问题的能力滞后三大特点。有的年轻人是“因为要结婚所以才结婚的”,还没有真正成人就已进入了婚姻,根本没有做好准备,也没有解决婚姻问题的能力,出现问题之后,采取的多是利己行为,而不是利他行为。

  “结婚后丈夫玩失踪,不管孩子也不给孩子抚养费。”市妇联权益部负责人介绍,今年平均每个月都会接到5起关于孩子抚养问题的投诉,有的年轻父亲不负责任,成家后一走了之,孩子留给女方一人抚养,不闻不问。目前各级妇联正在建立婚姻家庭调解室,已经有50%的基层组织具备这项功能。同时市妇联还推出了名人品牌调解室,如牛牛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龙塘家园“承阿姨回音壁”等,充分动员社会上有威望的人以及专业人士充实到工作中来,以化解各种家庭纠纷。

  (晚报记者吴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