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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家庭暴力者说“NO!”(2012-11-26)

2013-05-25 09:09:07      点击:

今天是“国际反家庭暴力日”。最近记者调查了解到,目前锡城存在一些家暴家庭,两性关系之间的家暴仍然占大部分,且男性施暴者居多。另外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是亲子之间的家暴正呈缓慢增长趋势,而且对孩子施暴的女性比例也在增加,子女对父母施暴的事情也时有发生。一旦遭遇家庭暴力,如何正确有效地应对?对于亲子关系之间的家暴,面对需要保护的儿童和老人,目前又存在哪些困惑呢?


  婚姻家庭权益类投诉仍是热点 家庭暴力类占了近一成


  案例:今年前三季度无锡市妇联接来访1099件,婚姻家庭权益类仍然是热点,共有652件,占信访总量的59.3%,其中财产纠纷类、家庭暴力类相对比较突出。家暴类占婚姻家庭类信访的9.8%,其中大部分发生在外来人口家庭。


  无锡反家庭暴力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市妇联、法院、公安等部门做出了多种有益尝试,提供了多种救助渠道。崇安法院是全国9家反家暴试点基层法院之一,2008年8月6日发出了全国首份“人身保护令”,对离婚案件中家暴受害者的保护延伸至诉讼的全过程,法院、妇联、公安三方联动对受害人财产、人身进行全方面保护。


  崇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季春玲,是婚姻类案件专业律师,见证了首份“人身保护令”发出的全过程,当时她正是这起离婚诉讼案的代理律师。陈女士1996年与丈夫结婚,2年后离婚,1年后又复婚,复婚后生下一女儿。陈女士丈夫重男轻女思想严重,对陈女士拳脚相加。陈女士曾向社区妇联求助、拨打110报警,但是丈夫仍未停止对其殴打。最后陈女士通过法律援助,于2008年7月向崇安法院起诉离婚。季春玲告诉记者,当时女方给她看了被打的照片,考虑到陈女士无处可去,共同居住的话她老公可能还会打她,为了防止在诉讼期间发生这种情况,遂代陈女士向法院申请了“人身保护令”,1个月后两人调解离婚。


  专家分析:崇安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周溧介绍,对证据明显的涉暴案例,法院都会主动告知受害者可申请“人身保护令”,迄今为止崇安法院已经发出了13份“人身保护令”,后期结果积极有效,从跟踪反馈结果来看,施暴方都不敢再打。


  不过周溧提到,一些家暴受害方还不清楚如何使用这一权利,有的女方提出申请“人身保护令”,但表示并不想离婚。周溧解释,诉前“人身保护令”只在10天内有效,如果10天后受害方还没有起诉离婚将自动失效,也就无法再提供保护了。崇安法院反家庭暴力专家委员会委员、心理咨询师苏怡溪也向记者提到,平时心理辅导过程中接触到的家暴受害者,还有很多人不知道自己享有这项权利。“避不开,追着打怎么办呢?”市妇联妇女权益部部长陈苏珍介绍,为了让更多人知道这项保护措施,将和法院、公安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大“人身保护令”的推广力度。


  亲子之间家庭暴力缓慢凸显 这类家庭以外来人群居多


  案例:今年10月市妇联接到这样一则求助案例。牛牛(化名),5岁,在新区一家幼儿园上中班。今年下半年开学后,班主任老师发现牛牛的脸上、身上都是疤痕,询问孩子,牛牛告诉老师是妈妈打的,他有时候回家没晚饭吃,就吃饼干、喝水。了解情况以后,园方和牛牛的母亲进行了多次沟通,劝其不要打孩子。这位母亲找到各种理由,要么说是孩子在老家受过伤,要么说是孩子的小妹妹打的,可是牛牛的妹妹只有2岁多一点。每次讲过之后,发现这位母亲打得更凶了,老师看到牛牛的脸肿肿的,手臂上还有牙齿咬过的痕迹,耳朵红红的被拉得脱开,耳根甚至有血。就这样孩子以前还敢讲一些情况,但后来老师再询问时孩子不愿意说了。


  “我们很担心孩子,可是不知道如何处理,采取了行动孩子受的伤害反而更严重了。”幼儿园一位负责人无奈地说,她们现在能做的就是孩子在园时尽可能多给他温暖,可是孩子回到家庭她们真是感到无能为力。新区妇联主席袁乃佳告诉记者,她了解到这种情况后及时向市妇联进行了汇报,决定联合辖区内的派出所以及街道司法等部门联合上门对其母亲施加压力,阻止其再打孩子。可是现在的情况是,因为这一家是外地人,这位母亲又经常打孩子,房东不愿再租房子给她家,周围邻居也不愿意租房子给她,现在这家人搬走了。对于这例家暴案件,市妇联正在联合相关部门以及专家商讨解决办法,对孩子的现实处境也在密切关注中。


  专家分析:崇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季春玲介绍,很少碰到这种家长过分暴力的案件,不过亲子关系之间的家庭暴力呈现出缓慢凸显的趋势。一位崇安法院反家庭暴力专家委员会委员介绍,当前对孩子施暴的女性比例在增加。孩子在成长过程中有两个叛逆期,第一阶段是3-4岁,第二阶段是10-12岁,这两个时期更需要各方倾注更多的关心,如果孩子得不到关爱,就会下意识地侵犯家庭里其他受到关心的对象。季春玲建议,在后期救助中,不仅要阻止这位母亲打孩子,还需要找到更深层次的原因,这个家庭中的孩子、母亲、父亲等人也都需要进行心理辅导。


  施暴者多在欠缺爱的家庭长大 家长应与孩子加强爱的沟通


  案例:11月23日,市妇联妇女维权中心接待室,走进来这样一位50多岁的母亲。她的脸上青紫一片,是前段时间儿子打的,刚刚住院出来,现在她不敢回家,害怕儿子再打她,不知道怎么办。这位母亲诉说,儿子是由爷爷奶奶带大的,长大了才回到她和丈夫身边。孩子一直向她要钱,把她当成“提款机”,一旦满足不了就拳脚相加。这位母亲还咨询了离婚方面的事宜,因为儿子打她时丈夫没有制止,在其住院期间,丈夫也没有来看她,她想和丈夫离婚。


  专家分析:崇安法院反家庭暴力专家委员会委员苏怡溪分析,产生家暴最深层次的原因就是施暴者欠缺家庭的爱,0-3岁时没被母爱浸泽,在缺少爱的家庭里成长起来,很容易将婴幼儿时期产生的肢体交流语言延续到成年之后,尤其是在愤怒时就会通过攻击性行为表达情绪。这种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孩子,不能做到用一颗善良的心和中正的眼神去看待周围的人和事物,要么通过肢体动作来发泄,要么在语言上偏向负面的言辞表达。


  “抚养孩子本来是父母该尽的义务,却交给爷爷奶奶去带,孩子在成长时期没有和父母亲建立起真正的感情,他在成长的时候没有得到你的爱和你的关注,孩子会反过来关心你吗?”另外一位专家这样提醒道,“因此广大家长必须从小就加强跟孩子的爱的沟通交流,同时注重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的教育。”


  【友情提示】面对家庭暴力怎么办


  面对家庭暴力,应该如何应对呢?市妇联妇女权益部部长陈苏珍介绍,可向街道办事处、各级妇联组织等报告,可以向110报警中心求助,可以找心理咨询中心、律师进行咨询。另外,市民也可以拨打市妇女儿童维权公益热线12338反映;市妇联妇女维权中心每周一、三、五都有律师、心理咨询师、婚姻指导师等相关专家轮流为市民提供咨询服务。


  家庭暴力取证很难,尤其是施暴现场的证据。季春玲律师提醒市民,如果暴力情节恶劣,要注意收集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相关鉴定中心的伤情鉴定结论、物证(如伤害工具等)、争取认证(向熟人展示伤处等)等。如果暴力情况仍然发生,就要考虑以故意伤害罪或者虐待罪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或离婚诉讼,以防发生更加恶劣的严重后果。


  心理咨询师苏怡溪强调,最为关键的部分还包括施暴家庭需要专业机构援助医疗,家暴是不道德的,从心理学层面来讲,家暴更是病态心理的反映。从源头上改变施暴者的行为是十分必要的,需要通过心理干预治疗,有效终止代际传递,而不是简单把施暴者和家庭成员之间进行分离,否则家暴行为以及造成的影响在代际传递之间仍然存在,上一辈对下一辈的影响还在,整个家庭系统就会出现混乱。(记者吴琼)